2001年春节过后,刚满二十岁,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项城市丁集镇田某某便做起了不劳而获的“发财梦”。打工吧,一没技术,二怕出力,根本挣不到钱;做生意吧,一没资金,二又缺项目,怎么才能既不出资金、不用出力又能很快挣到钱呢?经与好友商议,便把发财途径锁定在“抢劫”上。田某虽明知抢劫犯法,但又一想,“富贵险中求”,只要胆大心细,也有不被抓住的可能。想到此,田某某便铤而走险,说干就干。
2001年3月份的一天夜里,田某某伙同曹某、田某波窜至项城市东大街二轻局家属院曹某女同事杨某某、高某所租住的房内,蒙面入室抢劫现金400元、IC卡两张价值30元。初次“出手”,虽然抢的钱不多,但来钱容易,田某某心里喜滋滋的,还要接着干。
2001年4月24日夜12时许,田某某与曹某、田某波三人预谋后,窜至项城市白马夜市附近,持刀在广场西胡同内,抢劫三轮车车夫王某宪现金18元,王某宪奋力反抗,田某某将王洪宪脸部砍了一刀。
2001年5月17日凌晨3时,田某某伙同田某、曹某、田某波、田某建持刀窜至项城市张营村南的项城市味精厂五号机井房旁,挖墙入院后,撬开二楼的职工宿舍门,将在屋内睡觉的职工张某、王某伟、王某砍伤,并抢走现金100元,传呼机2部价值800元,摩托车一辆价值1000元,经鉴定王某、张某伤情为轻微伤,王某伟伤情为轻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相继把田某、曹某、田某波、田某建抓获并绳之以法,田某某潜逃。2001年6月29日因涉嫌抢劫罪田某某被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项城市公安局遂网上追逃。从2001年6月至2022年9月,田某某过着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其间偷偷结婚生子,不敢办理结婚证,在一个小镇背街开个理发店谋生。外出或回家,不敢乘高铁、地铁、火车等交通工具。
2022年9月5日,逃亡22年的田某某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