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指导发〔2016〕63号《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国家推荐标准的母婴室规范。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部分人流密集的场所未按相关规定设置母婴室,部分场所母婴室存在设施配备不完善、母婴室被占用、卫生状况堪忧等问题,不能满足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摸排调查后,我院将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磋商,拟对上述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立案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标准化建设,加强日管理维护,为妇女哺乳、婴幼儿出行提供便利条件,共同营造婴幼儿照护的友好社会环境。
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 呵护“她”权益 ,既是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保障妇女权益的履职担当。今后,我院将着眼于人民群众身边的“小幸福”,持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益诉讼的温度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