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表示,检察机关送来的检察建议书很及时、很必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建议科学可行,对检察建议书完全认同、照单全收。下一步将利用正在推进的村“两委”换届的有利时机认真研究、制定措施、立行立改,真正把检察建议内容转化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马灵钧指出,乡镇工作事务多、任务重、责任大,尤其是“三资”管理工作更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资金使用要把好“公与私”的关口,准确界定资金性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规定。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办案,发现职能部门在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负有责任的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是检察机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通过“面对面”的送达,既促进检察机关和被建议单位认识的一致性,也有助于法律监督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