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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
时间:2026-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周口市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



普法宣传



法治浸润基层,普法惠及民心。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六周年之际,市检察院统筹部署、上下联动,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普法宣传活动,让矫正法治走进社区一线、融入群众生活,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根基。


7月2日,市检察院带头深入城区基层社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册、《社区矫正法》专用读本、现场以案释法、面对面答疑解惑等形式,面向社区居民精准普及社区矫正法律知识。检察干警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系统讲解社区矫正适用对象、监管规定、教育帮扶、权益保障等核心内容,详细介绍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执法监督、隐患排查、违规纠错、司法救助等方面的职能,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制度,理性包容、积极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法》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同感,营造了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的浓厚法治环境。

在集中普法过程中,干警同步结合群众日常法治需求,广泛宣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纠纷处置、邻里矛盾化解等民生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类法律问题,把专业法治内容转化为接地气、听得懂、用得上的法治常识,切实让普法宣传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此次宣传活动市县一体、全域铺开,全市各基层检察院主动联动属地社区矫正机构,同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形成了市院统筹、基层联动、全域覆盖、全民参与的良好普法格局。

下一步,周口市检察机关将以《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为新起点,持续做实做优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下沉式、基层化、精准化普法宣传,不断强化检社联动、深化基层治理,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平安周口、法治周口建设,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 读懂《社区矫正法》 ★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至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的刑事执行活动。

二、所有罪犯都适用社区矫正吗?

NO!并不是所有服刑人员都适用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对象大部分都是缓刑犯,这部分人一般都属于初犯、偶犯、过失犯,犯罪情节较轻,也有悔罪表现,进行适度监管和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具体是以下四类罪犯才适用:1.判处管制的罪犯;2.宣告缓刑的罪犯;3.裁定假释的罪犯;4.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三、社区矫正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呢?

问得好!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回归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四、由谁具体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呢?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五、检察院在社区矫正中履行哪些职责?

1.严把评估关口:监督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

2.严守裁决源头:监督社区矫正案件裁定决定

3.紧盯入矫环节:监督文书流转与人员交付执行

4.抓实日常监督:监督教育帮扶、日常管理工作

5.闭环矫正收尾:监督变更执行、解除终止矫正

6.维护群众权益:受理申诉、控告、举报事项

7.肃正履职风气: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8.恪守法定职责:完成其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六、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的方式

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工作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将采纳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没有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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