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院,市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院党组研究,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王宫武同志负责市检察院全面工作,联系川汇区检察院。
许晗静同志协助王宫武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第三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检务督察处、计财处、机关服务中心;联系西华县检察院。
郭静同志分管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案管办;联系淮阳区检察院、太康县检察院。
郭金玉同志分管第五检察部、第八检察部、驻监狱检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技术信息处;代管政治部、机关党委、老干部处、检察官学院,联系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系项城市检察院、沈丘县检察院。
郑清朝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法警支队;联系商水县检察院、扶沟县检察院。
郭煜同志负责川汇区院全面工作。刘松林同志负责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市院检务督察处、郸城县检察院、鹿邑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