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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时间:2025-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5 年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

计划财务、信息技术、司法警察等工作。

(二)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

教育、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和群团等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负责承办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危险驾驶

犯罪除外)、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妨害社会管理

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

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侵犯

财产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

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五)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

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

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

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承办危害国防利益

犯罪案件。

(六)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县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

民事、行政案件,承办对县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执行活动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

工作。承办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等公

益诉讼案件。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

讼申诉案件。

(七)第五检察部。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

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

罪案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相关

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

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八)综合业务部。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

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审核本院出台的涉及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

件。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和专家咨询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

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

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统计分析

研判。统一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

二、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机关

本级预算。

院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

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

部等机构的预算。


第二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收入总计 1800.7 万元,支出总

1800.7 万元,与 2024 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 13.2 万元,增长

0.74%。支出增加 13.2 万元,增长 0.74%。主要原因:案件量增

加,检察业务费提高。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收入合计 1800.7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 1725.5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75.2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支出合计 1800.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80.5 万元,占 65.56%;项目支出 620.2 万元,占

34.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800.7

万元,与 2024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13.2 万元,

增长 0.74%。主要原因:案件量增加,检察业务费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72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80.5 万元,占 68.41%;项目支出 545 万元,占 31.5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

为 1180.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877.5 万元,占 74.33%;

公用经费支出 303 万元,占 25.67%。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 2025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79.5 万元。2025 年“三

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4 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预算数与 2024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3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

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24 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

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4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 2025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298万元,

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

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对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

理,涉及预算拨款545万元,共6个项目,无部门重点评价项目。

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检察业务经费(专项)等项

目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期末,我院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

设备1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院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

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

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

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

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

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

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

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

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

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

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

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2025 年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

计划财务、信息技术、司法警察等工作。

(二)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

教育、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和群团等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负责承办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危险驾驶

犯罪除外)、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妨害社会管理

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

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侵犯

财产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

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五)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

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

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

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承办危害国防利益

犯罪案件。

(六)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县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

民事、行政案件,承办对县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执行活动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

工作。承办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等公

益诉讼案件。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

讼申诉案件。

(七)第五检察部。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

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

罪案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相关

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

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八)综合业务部。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

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审核本院出台的涉及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

件。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和专家咨询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

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

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统计分析

研判。统一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

二、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机关

本级预算。

院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

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

部等机构的预算。


第二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收入总计 1800.7 万元,支出总

1800.7 万元,与 2024 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 13.2 万元,增长

0.74%。支出增加 13.2 万元,增长 0.74%。主要原因:案件量增

加,检察业务费提高。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收入合计 1800.7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 1725.5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75.2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支出合计 1800.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80.5 万元,占 65.56%;项目支出 620.2 万元,占

34.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800.7

万元,与 2024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13.2 万元,

增长 0.74%。主要原因:案件量增加,检察业务费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72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80.5 万元,占 68.41%;项目支出 545 万元,占 31.5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

为 1180.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877.5 万元,占 74.33%;

公用经费支出 303 万元,占 25.67%。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 2025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79.5 万元。2025 年“三

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4 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预算数与 2024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3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

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24 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

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4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 2025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298万元,

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

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对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

理,涉及预算拨款545万元,共6个项目,无部门重点评价项目。

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检察业务经费(专项)等项

目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期末,我院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

设备1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院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

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

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

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

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

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

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

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

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

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

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

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2025 年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太康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

计划财务、信息技术、司法警察等工作。

(二)政治部。负责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

教育、检务督察、离退休干部和群团等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负责承办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危险驾驶

犯罪除外)、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妨害社会管理

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

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侵犯

财产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

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五)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

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

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

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承办危害国防利益

犯罪案件。

(六)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县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

民事、行政案件,承办对县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

执行活动及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

工作。承办法律规定由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民事、行政等公

益诉讼案件。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

讼申诉案件。

(七)第五检察部。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

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

罪案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相关

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

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八)综合业务部。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

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审核本院出台的涉及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

件。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和专家咨询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

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

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统计分析

研判。统一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

二、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机关

本级预算。

院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

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

部等机构的预算。


第二部分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收入总计 1800.7 万元,支出总

1800.7 万元,与 2024 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 13.2 万元,增长

0.74%。支出增加 13.2 万元,增长 0.74%。主要原因:案件量增

加,检察业务费提高。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收入合计 1800.7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 1725.5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75.2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支出合计 1800.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80.5 万元,占 65.56%;项目支出 620.2 万元,占

34.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1800.7

万元,与 2024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13.2 万元,

增长 0.74%。主要原因:案件量增加,检察业务费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72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80.5 万元,占 68.41%;项目支出 545 万元,占 31.5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

为 1180.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877.5 万元,占 74.33%;

公用经费支出 303 万元,占 25.67%。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 2025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79.5 万元。2025 年“三

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4 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预算数与 2024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3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

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24 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

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24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 2025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298万元,

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

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对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

理,涉及预算拨款545万元,共6个项目,无部门重点评价项目。

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检察业务经费(专项)等项

目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期末,我院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

设备1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院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

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

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

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

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

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

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

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

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

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

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

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

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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