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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案件“质检员”
时间:2016-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院的案件“质检员”

  “把好案件入口,管好案件出口,做好案件监管,进一步防止不规范司法行为发生,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对检察事业坚守的责任。” 4月27日晚,周口市总工会在市五一广场隆重举行表彰大会,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韩中华因出色的工作业绩被周口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案件管理办公室是检察机关为加强案件质量内部监管、规范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流程管理、为案件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而新成立的一个内设机构。2013年周口市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以来,韩中华同志带领本部门的同志,面对新开展的业务不断钻研实践,摸索规律,规范程序,在案件受理、分流、结案审核、涉案财物监管、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公开、业务统计、流程监控、文书监管等方面,严格把关,决不让一个带病的案件进入检察机关,也不允许有问题的案件走出检察院,在程序上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司法公正。

  

  为严把案件质量关,2015年,韩中华带领案件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集中评查专项活动。随机抽取两级院已办结的案件进行集中评查,以鸡蛋里面挑骨头的精神检查两级院在办案实体、程序、卷宗装订、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纠正意见。这次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改变了过去各业务条线内部评查的模式,首次实现了跨部门、综合性的评查,这种特色做法亮点突出,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并在全国予以推广。

    

  敬业和用心让韩中华同志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充分肯定,他连续三年在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15年度获得集体三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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