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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院表彰文件扫描件及电子文档
时间:2017-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227

周检文政〔20176

 

关于表彰2016年度

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决定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市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十四检”会议精神,凝神聚力抓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基层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进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市检察机关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前三名的项城市院、淮阳县院、西华县院进行表彰。

希望全市检察机关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按照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振奋精神,奋发进取,务实重干,晋位争先,为全市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7227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周检文政〔20177

 

关于对2016年度基层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进行奖励和追责的决定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关于反腐查案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院“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注重效率、增强效果、确保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市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健康协调发展,按照周检文〔201619号《关于对基层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行奖励和追责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人员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奖励和追责。

一、对基层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省院考核进入全省检察系统前四十名的西华县院,市院给予奖励20万元,为西华县院检察长郑清朝记个人三等功。

二、对基层院反贪工作,省院考核单项进入全省检察系统前四十名的西华县院,为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刘新建、反贪局长朱西华分别记个人三等功。

对基层院反渎工作,省院考核单项进入全省检察系统前四十名的西华县院,为主管反渎工作的副检察长杨德军、反渎局长时少华分别记个人三等功。

对基层院反渎工作,省院考核单项进入全省检察系统前四十名的扶沟县院奖励10万元,给予检察长鲁建军个人嘉奖,为主管反渎工作的副检察长肖国强、反渎局长刘学亮分别记个人三等功。

三、对基层院业务考评中,反贪单项工作处于全市末位的郸城县院,由该院检察长朱自军、反贪局长吕振华向本院党组作检讨,检察长对反贪局长吕振华进行诫勉谈话;反渎单项工作处于全市末位的商水县院,由该院主管副检察长张善修、反渎局长康华向本院党组作检讨,检察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7227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周检文政〔20179

 

关于为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等

16个集体和川汇区人民检察院王静等

88名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务实重干,奋力拼搏,涌现出一批工作实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周口市检察机关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为下列7个部门分别记集体三等功

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宣传科

淮阳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政研室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民行局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处

二、为下列9个部门分别予以集体嘉奖

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西华县人民检察院:监察科

淮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控申科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信息科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

三、为下列38名干警分别记个人三等功

川汇区人民检察院:王 静、刘许亚、刘皓洁、张晓红

项城市人民检察院:王森森、郅 欣、李洪明、谢庆明

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张 斌

淮阳县人民检察院:张春锋、胡大江、郭 磊、刘 伟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孙 敏、刁长轩、冯 琳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刘 喜、魏慧霞

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杜 超、姚秋梅、崔 洁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李娜丽、李新丽、王小好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郑党静、李娟娟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白振峰、何 清、王 丽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王全文、李 哲、孔 钟、刘伟成、

张先锋、张凤丽、张海水、孙光复、安 琪

四、为下列50名干警分别予以个人嘉奖

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刘 丽、李 扬、赵 朵、王 

孙武芳、张东强

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周 坤、凡 娜、刘 辛、张震宇

西华县人民检察院:屈琳琳、丁 哲、张 磊

淮阳县人民检察院:成 芳、杨 晨、张艳华

郸城县人民检察院:薛 雁、张建平、李志强、蔡志刚

扶沟县人民检察院:葛清华、杜鸿心、赵 丹、邵钧波、

李 鑫、王冬晋

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普旭华、赵刘伟、王永军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苑立兵、张赤林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王 越、智 博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田 洁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陆智明、张 森、苏宏锦、于志文、

孙中敏、郭 燕、张 静、马娟娟、闫家雷、杨玉晓、王中伟、王 璐、窦 勇、张红波、任建平、王永亮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按照全省检察

长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振奋精神,奋发进取,务实重干,晋位争先,为全市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7316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周检文政〔201710

 

关于奖励2016年度市院机关

综合考核先进部门的决定

2016年,市院机关各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为进一步激发市院机关各部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市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协调发展,按照周检文〔201621号《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部门和干警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综合考核进入先进的部门进行奖励。

一、为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前三名的办公室记集体三等功。

二、为综合考核进入先进的政治部人事处、政治部宣教处、政治部综合处、反渎局综合处、反渎局侦查二处、反渎局侦查一处、公诉一处、反贪局侦查二处、反贪局综合处9个部门分别予以集体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部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更进一步;希望全市检察机关共同努力,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的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奋发进取,务实重干,晋位争先,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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