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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包括28个职能处室;机关服务中心1个直属全供事业单位;河南省检察官学院周口分院1个二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共有政法编制228人,在职人员200人,离退休人员72人。

(三)决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是全市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接受市委和高检院、省院的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根据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检察机关的工作。

3、对叛国案 、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4、依法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5、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县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审查决定逮捕。对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和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

6、对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和审判机关的刑事、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8、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社区矫正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活动实行监督。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被执行死刑时派员临场监督。

9、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申请,并对人民法院的调查、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10、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11、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查办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

12、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13、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

14、对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进行管理、监督、预警。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办理的案件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15、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活动,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事项进行监督。

16、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17、对全市两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8、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以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19、组织全市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宣传工作。 

20、负责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信息化管理工作。

21、管理市检察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2、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四)决算说明

1.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初预算支出2812.44万元,决算支出3392.63万元,相比2015年减少714.87万元,降低17%,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办公成本。

2016年决算收入4792.4万元,相比2015年增加274.7万元,增加6%,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需开展新的业务工作,财政预算安排增加。

2016年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757.49万元,占51.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08万元,占10.76%;商品服务支出1256.12万元,占37.02%;其他资本性支出13.94万元,占0.41%

主要项目是:工资福利支出1757.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奖金和其它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工资和公用经费及死亡抚恤金、遗属补助、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和女职工生育费以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256.1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办案费、服装费、维修维护费、交通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3.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2.三公经费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有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出国3人,全部支出用于出国(境)办案。

2016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基本持平。原因是:我院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在接待任务重的情况下,共开支公务接待费7.05万元,接待2202014人次。

2016年我单位有公务用车3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1万元,较上年减少77.68万元。原因是:我院加强的公务用车的管理,采取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严格审查过桥过路费等措施。

2016年我单位无一般公务用车购置费。

综上,2016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37.06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行政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70万元,与2015年持平。

4.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4万元,全部用于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6.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服务支出指:水电费、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

附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 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18 0 390   390 28 137.06 10 120.01   120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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