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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理念引领 打牢发展基础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间:2016-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强化理念引领 打牢发展基础

  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德友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等上级有关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回顾2015年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理念引领,打牢发展基础,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32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对全市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发展大局,扎实有效工作,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望新的一年,认真学习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徐书记的批示,既是充分肯定,更是鼓励鞭策,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做好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五抓五提高”的工作思路,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发展思路。市院客观分析全市检察工作发展状况,针对领导班子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干,从夯实基础入手,提出了“五抓五提高”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这一思路,我们突出重点、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确保了市委、省院工作部署在全市两级检察院落地生根,确保了全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组织检察干警实地参观调研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顺应民生民利新诉求,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好“爱民实践服务九件实事”,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维护非公经济组织权益,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合理延伸检察职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扎实开展“下基层、听民声、解难题、办实事”工作,市院组织机关22个党支部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结对帮扶。组织开展“五进送法”活动,受教育人数40余万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送法对象及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96人,提起公诉4647人。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69217人,渎职侵权犯罪5698人,突出办案重点,立贪污贿赂大案140件,大案率82.8%,同比上升18.8个百分点;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36件,占立案数的73.2%;办理省院交办厅级干部职务犯罪7人,直接立案侦查处级干部职务犯罪8人,持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强化诉讼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撤案16件,追加逮捕43人,追加起诉53人,决定不捕1127人、不诉170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9件次。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5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5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省院抗诉25件,提出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5人次,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25件次。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围绕8大类重点整治内容,开展4次案件集中评查,评查出司法不规范问题79个,责令限期整改。市院开展案件集中评查的做法受到高检院充分肯定。组织开展涉案财物清理整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专项检查、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5项专项活动,督促纠正不规范办案26件,对20名案件承办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离岗培训处理。

  ——着眼长远发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三个专题分别对干警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修订完善以“三考一评”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全员阅读”活动,通过举办检察文化大讲堂、撰写心得体会、召开读书分享会、组织“全员阅读”考试等,营造了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选派干警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培训班52期,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14期,切实增强干警素质能力。加强对基层院的监督管理,组织3个基层院检察长到市院述职述廉,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院蹲点调研,重在发现解决问题。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干警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发生重大涉检上访事件,没有发生重大涉检网络舆情。

  2015年,市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反贪、反渎、民行检察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鹿邑县院、郸城县院被省院表彰为全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基层院,鹿邑县院承办的一起虚假诉讼抗诉案被高检院评为“民事检察优秀案件”,市院办理的4起职务犯罪案件被省院评为“精品案件”、“优质案件”。市院机关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核验收,鹿邑县院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市院法警支队被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青年文明号”。3个集体7名干警被省人社厅、省检察院联合表彰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4名干警被省院荣记个人二等功,扶沟县院女检察官郁玉琴被评为全省首届十大“检察之星”。

  其他各项工作也都全面推进,健康发展,取得新的进步。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措施需要进一步改进。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满足于落实上级部署,侧重于个别服务重点,缺乏系统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协调、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整体看,省院考核的八项主要业务工作我们有三项进入先进行列;刑事执行、公诉均排名第12名,处于中下游水平;侦监排名第14名、控申和预防排名第16名,处于落后状态;控申、预防、技术得分不及格;有的尽管名次靠前,但所得分数与考核指标差距较大。横向看,一些条件类似的基层院,工作力度、工作成效存在明显差距,如反贪立案人数最高的28人,最低的12人,反渎立案人数最高的11人,最低的5人。纵向看,有些业务工作在全省长期处于落后位置,还有些业务工作与往年相比退步较大。三是检察业务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反贪、反渎、刑事执行立案数同比降幅较大,实刑判决率均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反贪大案率与实刑判决率差额超过50个百分点,反渎案件判决免刑比例高达78.6%,基层院反渎案件实刑判决除沈丘、鹿邑、商水外其余都是空白;全市有4起反贪大案、反渎重特大案件作了不起诉处理;诉讼进度慢,反贪起诉率下降6.2个百分点,反渎起诉率下降13.9个百分点。全年捕后不起诉34人,同比多8人,全省最高;捕后轻刑判决率虽同比略有下降,但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诉讼监督工作开展不全面,还存在有空白点;监督立案、纠正漏捕、纠正漏诉后法院作有罪判决的比例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抗诉案件改判比例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司法不规范问题需要持之以恒加以解决。在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同步录音录像等方面,还存在不严格、不规范、检警职责不分等现象。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案件评查中,依然发现了很多问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不会操作、操作不规范、一味依赖案管部门等现象。五是检察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些基层院班子成员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工作定位不高,守摊思想严重,精神状态不佳,甘于落后,不思进取,对分管工作心中无数,当甩手掌柜,对业务数据和所办案件一问三不知,更谈不上到一线办案;市院个别部门负责人责任心不强,对工作要求不高、抓的不牢,不研究省院考评办法,不主动向省院汇报工作,对基层院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发现不及时、指导不力;有的单位不注重抓干警素质能力的提高,对市院部署要求的学习内容应付了事、图形式、走过场,把组织开展的“全员阅读”活动搞成了“全员备考”,违背了我们开展活动的初衷和目的。有的单位和部门对岗位练兵活动重视不够,不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拔尖人才。有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队伍管理不严格,对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重视,听之任之。有些检察人员心思没有完全放在工作上,有的利用检察权和检察人员身份隐蔽经商,插手工程招投标,非法谋取利益。有的精神懈怠,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有的只要实惠、不讲实干,只想当官、不愿干活,大事干不来、小事不愿干,提起要求口若悬河,问起工作哑口无言。有的个人意愿得不到满足就怨天尤人,甚至自身不干净还匿名诬告他人。有的表里不一、阳奉阴违、口是心非,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有的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组织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在干部选拔、评优评先工作中拉票、助选、打招呼,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客观看待,认真研究,逐项解决。

  二、扎实做好2016年各项业务工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意义重大。适应形势任务要求,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按照“五抓五提高”的总体工作思路,强化责任、提升素质、严明纪律、打牢基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为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扎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活动,区别案件特点,配合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刑罚和非刑罚手段,确保打击效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严格执行高检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积极参与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促进安全发展。认真落实省院牵头制定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突出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切实防范风险,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

  二要积极严格把关,着力提升办理案件质量。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质量标准和规程,既严格审查把关,又防止人为抬高。针对近两年全市捕后不起诉人数居高不下和捕后轻刑判决率过高的问题,侦监、公诉部门要加强研究,找出原因,切实予以解决。充分发挥引导侦查、诉前主导作用,促进侦查水平和案件质量的提升,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应对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质证和非法证据排除对公诉工作带来的影响,构建新型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好公诉工作庭前会议制度的作用,提高法庭讯问、询问能力,建立公开、规范的与律师沟通机制。继续实行命案由市院直接受理制度,切实提高命案办理质量,对过去遗留的疑难复杂命案,要采取措施依法尽快妥善处理,不能久拖不决。认真执行审查逮捕工作双向说理、听取律师意见,审查起诉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诉前汇报等制度。坚持理性司法,对舆论关注的敏感热点案件,做到准确定性、不枉不纵,防止被舆论左右。

  三要注重矛盾化解,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认真落实高检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以及省院关于未检工作的“双十条意见”,严格落实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健全涉检信访风险防范评估预警机制,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制度;完善检调对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公诉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根据调解情况依法作出相应处理。贯彻《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制度的意见》,共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努力化解信访积案;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坚持检察官以案释法、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对于不批捕、不起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等案件,要强化释法说理,提高案件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认同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充分运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等增强法治教育覆盖面和吸引力。

  (二)加强和改进查办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工作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的重要阐述,更好地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要保持反腐查案高压态势。要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的中层领导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基层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组织开展查办行贿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突出惩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不法分子和大肆行贿的买官者。严肃查处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深入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形成持续追逃的强大威慑。要加大办案力度,扭转去年两项自侦办案数量下滑的局面,认真分析贪污、受贿犯罪起刑点和量刑标准变化带来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改进职务犯罪举报、侦查、起诉等工作。要把加强举报工作作为加大办案力度的前置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对举报线索流转、存查、缓查的动态监督。要强化“信息引导侦查”,加强侦查信息化应用,推进司法会计等传统技术与电子取证、话单分析、心理测试等新技术应用,提高案件突破能力和侦查效率。

  二要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质量效果。去年全市贪污贿赂大案比例、渎职侵权查办要案数同比均有明显提高,说明我们在调整案件结构上成效明显,两项自侦工作的有罪判决率均居全省前列,说明我们的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两项自侦工作的实刑判决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要着力解决这个问题。案件消化处理难、实刑判决率不高,都与侦查取证工作不扎实、不全面有直接关系。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要求,切实转变理念,着眼顺利起诉、判决,坚持重心前移,狠抓初查工作,依法准确立案;要进一步加强侦查取证工作,建立内部证据审查机制,狠抓证据收集、固定、完善,切实把瑕疵证据、非法证据等问题解决在移送起诉之前;要加强对大要案诉讼过程和处理结果的跟踪监督,严格落实量刑建议机制,认真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切实监督纠正不当认定自首立功、量刑畸轻等突出问题,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处理,有效解决职务犯罪大要案率与实刑判决率差异过大的问题;要严格落实诉讼常态化要求,坚决摒弃上半年抓立案、下半年抓结案的传统工作模式,做到正常立案、侦结、起诉;要改变自侦案件公诉数占立案数比例少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办法,加强侦诉协调、检法协调,加快诉讼进度。

  三要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开展预防工作。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自侦部门和预防部门要加强沟通,共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办理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要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建议,确保预防实效。在创新预防形式的同时,要着力加强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尤其要规范预防调查工作和预防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审批程序、督促落实,确保严肃性、针对性、实效性。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确定和及时调整预防工作重点,始终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各项预防工作。要依托警示教育基地、送法“五进”活动、预防调查、“两微一端”等有效载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廉政教育。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报告,我们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不断改进专题报告的内容和形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要在坚持过去各项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把质效优先、提升监督质量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加大对严重刑事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违法立案、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坚决防止以罚代刑。全面加强对侦查活动中突出违法行为的监督,增强纠正违法实效。落实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全面细致审查采信证据,规范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正确处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强化审判监督的关系,坚持以抗诉为中心,有效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超期审理、程序违法等问题。加大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力度,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加强财产刑执行检察、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地检查,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严防刑事执行中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严格执行“两高”《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坚持有错必纠,依法及时规范办理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二要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修改后民诉法,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重视加强案件来源机制建设,重视提高监督案件的质量,重视监督案件的跟进,树立监督权威,确保监督效果。切实加强对基层民事检察工作的指导,引导基层院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违法执行的监督,着力推动基层民事检察工作转型升级。认真贯彻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加强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特别是对行政案件立案环节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环节的监督,探索建立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督促纠正机制。

  三要切实做到监督力度与监督质效的统一。要高度重视全市诉讼监督案件数量大幅度下滑,甚至个别地方出现多项空白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扭转下滑态势。要坚持以质量效果为核心,严格监督标准、规范监督程序,原则上监督立案和追诉要能拿有罪判决,追捕要能判实刑,提出抗诉,法院能改判。坚持宽严相济,讲究方式方法,注重监督措施运用的适当性、有效性,注重各种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和有效衔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法司法不公的诉讼行为,运用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和抗诉等手段坚决纠正,对于一般的不规范行为,采取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形式,促进相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虚假诉讼等背后的职务犯罪,要严肃查处,增强监督效果,树立监督权威。要严格区分司法瑕疵与司法错误,准确把握好保障人权和惩治犯罪的平衡点。继续推行控申检察反向审视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冤假错案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工作机制。

  (四)持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办案水平永无止境。我们要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要注意办案实体上处理是否得当,办案程序是否规范;要注意涉案赃款赃物扣押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规占用、使用,是否实行统一管理;要注意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是否严格,是否与提押证、讯问笔录相互对照;要注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适用范围是否扩大,指定管辖是否符合规定;要注意律师执业权利是否保障到位,在律师接待工作中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等。要切实发挥案件集中管理在规范司法中的关口作用,推动形成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龙头,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为两翼,以强化涉案财物管理和案件流程管理为抓手,以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考核评价为支撑的案件管理大格局。

  二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规范司法。要建立案件定期评查制度,从全市两级院中筛选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爱岗敬业的检察业务能手,建立案件评查员人才库,每年评查案件不少于两次,实现案件评查的常态化。要建立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执法风险评估等情况,实现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要强化案件办理流程监控制度,各业务条线要定期巡查本条线案件办理情况,案管部门要加强线上流程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整改落实。要建立案件评查奖惩机制,树立正确导向。

  三要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要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使司法办案进一步在公开、自信中赢得社会公信。要抓住案件信息公开这个重点,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推动检务公开向深层次发展。大力加强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扩大公开影响,增强公开效果。增强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舆论良性互动。按照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做好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三、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队伍是基础、是根本、是保障,队伍建设问题既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又是常谈常新的问题。结合当前全市检察队伍建设现状,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

  (一)强化责任。全体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履行好岗位职责,做好分内之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要正确认识责任。责任胜于能力。当前,一些检察人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官不为,这里面固然有能力方面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态度上的问题。有的把当官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职位越高,私心越重;有的把工作干劲与官位升迁相挂钩,个人待遇解决不好就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有的把守规矩与干事创业对立起来,纪律和规矩一严,就缩手缩脚,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针对这些现象,两级院要切实加强教育引导,让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到,职务意味着责任,国家工作人员不干事、不作为就是违背了法定责任和义务,就是失职渎职;要进一步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团结一心,忠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

  二要建立激励追责机制。要坚持并完善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廉制、工作约谈制、绩效考评办法以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奖励和追责意见等,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完善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今年初我们对各基层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研究制定了奖励和追责意见,明确了从“给予单位现金奖励、个人记功”到“基层院检察长引咎辞职”等七个层次的奖惩措施,这种做法今后要逐步推广到各业务条线。去年省院开始对全省检察工作各业务条线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市院的绩效考评办法也要随之进行相应的修改,对省院通报进入先进的部门考绩一项记为满分,对在省院考核中末位和连续落后的,要予以问责。

  三要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两级院班子成员要作好“四个表率”,中层领导要发挥好“四个作用”,切实为干警领好路、带好头。领导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勇于担当、善于担当,遇到矛盾不退缩,落实责任不推诿,解决问题不绕开,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使出最大的力气,达到最好水平。市院政治部要加强研究,探索建立对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发挥领导作用的量化考核机制。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发现、培养、树立好先进典型,发挥好榜样作用,今年要组织全省检察之星和省人社厅、省检察院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到各基层院巡回演讲。

  (二)提升素质。全市两级院要把加强学习、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一要坚定不移的抓好全员阅读。去年我们开展的“全员阅读”活动要求严、措施多、形式活、效果好,是一个很好的开端。特别是全员考试后,大家研究问题的多了、读书钻研的多了、分享读书心得的多了,读书学习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今年要巩固发扬去年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探索创新,推动形成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观念转变,真正把读书学习培养成一种行为自觉,有效促进全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近期要组织好全市读书分享评比活动。

  二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积极参加省院组织的基层轮训,不得以人手少、工作忙为由不参加或找人代替,人为制造“培训专业户”。要认真对待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技能比武、案件评选活动,增强信心,敢拿第一。市院各部门也要注重依托检察官学院积极组织各条线的岗位练兵活动,分类组织业务竞赛,开展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努力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业务素质不高和质量不高案件承办人要进行离岗培训。

  三要注重培养和发现优秀人才。结合编制空缺情况及时向省院申请招录名额,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严格落实公务员法的有关要求,加强人员管理,把好人员“出口”,防止人才流失。注重对新进人员的“传帮带”,使他们尽快适应岗位职责。要结合岗位练兵活动,推动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人才库。积极配合上级院做好业务专家评审推荐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能手评选活动,为周口检察机关增光添彩。要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评比,为全市检察干警选典型、树标杆,为遴选招录工作储备人才。

  (三)严明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更高要求,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各项部署要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检察队伍总体呈现风气好转、素质提高、能力增强、形象提升的良好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队伍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省院对全省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刚才光辉同志在报告中也重点列举了全市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分析的都很到位,我们必须正视问题,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贪不手软,着力维护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要保持清醒忧患。两级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一定要看得重一些,多分析主观原因、少强调客观理由;多一些忧患意识、少一点沾沾自喜。要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手中掌握着重要的司法权力,检察队伍时刻面临着诱惑与反诱惑、腐蚀与反腐蚀、腐败与反腐败的严峻考验。检察院不是“保险箱”,检察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不具有天然免疫力,一念之差就可能酿成大错,甚至走向犯罪。要让干警认识到,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监督执纪只会越来越严,不要心存侥幸。要让干警认识到,严是爱、宽是害,从而自觉接受、服从监督和管理。

  二要强化“两个责任”。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切实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合。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同检察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结合省委将要开展的“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改变“口号喊在党组、工作还在纪检组”和“上热中温下冷”层层递减的现象,院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级院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既要对党组管党治党负责,也要对分管部门、分管工作、所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不仅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还要大胆管理,严格监督、敢于较真。真正把主体责任扛牢、抓紧、落实到位。两级院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怕撕破脸皮,不怕打击报复,不怕丢选票、得罪人,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严禁擅作取舍、选择性办案,严禁用举报线索买好卖好,严禁跑风漏气,严禁为被查对象遮掩违法事实、说情开脱。

  三要狠抓工作重点。要强化纪律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促工作”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查摆整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落实好纪挺法前要求,注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抓典型,防微杜渐,体现组织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决不能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要突出“关键少数”,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带头端正司法思想,带头转变司法观念,带头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带头整改突出问题。要突出对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禁令,加强暗访督查,对长期请假人员、抽调人员、外出学习人员、退居二线人员、退休人员也要加强监管,防止出现监督死角。要与检察权运行紧密结合、深度融合,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围绕重点业务部门和重要办案环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市院对基层院办理案件的业务指导,防止以指导为名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出现“灯下黑”。

  (四)打牢基础。尽管我们一度拿过全省先进,但周口整体检察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去年我们做的工作是打基础,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我们的目标是进一步打牢基础。

  一要打牢思想基础。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解决全体党员干警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斗志,发扬压倒一切困难而不被任何困难所压倒的精神。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事业心,义无反顾,不辱使命。要志趣高尚、心胸开阔,正确对待处理个人的名利待遇,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要加强团结,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密切联系干警,倾听干警的思想意见和呼声,汲取干警的智慧。要关心爱护干警,把干警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把干警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需要强调的是,要高度关注检察改革对干警思想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稳定。要教育引导大家认识到,改革为每一个检察人员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特别是在待遇问题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不减损每个人的现有利益。要让干警认识到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责、权、利的统一,不能只看到经济利益,更要看到办案责任。员额内检察官虽然待遇提高幅度较大,但其入额门槛高,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也大。要教育引导综合部门人员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也很重要,不能都去从事业务工作,没人做行政工作,只要努力工作,提高素质,不论在哪个岗位,都有奔头、有前景。

  二要打牢组织基础。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树立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解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要优化机构设置,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该升格的升格、该调整的调整。要量才器使,合理调整人员配置,使每位干警都能充分发挥特长。要紧抓关系干警切身利益的职级待遇问题,努力创造条件,加强沟通协调,尽力予以解决。

  三要打牢制度基础。全面收集汇编上级院下发的各项办案规范、业务管理、纪律作风等规章制度,做到常翻常学常用;全面完善督查督办、日常考勤、值班值守、公务接待等各项事务管理制度,形成职责明确、配合紧密、高效有序、协调顺畅的规范运行机制。坚持“实用”原则,对已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完善,努力做到短而实、少而精。要突出重点,以“三考一评”为抓手,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和选人用人机制,选取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警充实到重要岗位上。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办、严肃处理,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四要打牢物质基础。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装备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紧紧围绕执法办案需要,坚持向办案一线倾斜,向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倾斜,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向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倾斜。要顺应时代发展,运用好维护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侦查信息化系统、“两法”衔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电子印章、档案电子化等信息化应用系统,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加强资源整合,推进数据共享,实现信息与司法办案、司法管理、综合保障的深度融合。认真落实《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推动提升基层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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