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活动
2012年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周口市三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十八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521在周口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禹星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周口、实现周口追赶跨越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科学延伸检察职能,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加快“三大转变”,推进“两大建设”,实现周口追赶跨越发展的奋斗目标,创新举措、更新方式,积极主动地发挥检察机关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动作用。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我市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增强服务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了“民营经济维权与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报告会,倡议有关部门共同形成服务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合制定《周口市检察机关服务全市“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从九个方面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周口粮食生产核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谋划办案工作,注重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32329人,涉案金额1063万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8166,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35167人,涉案金额2400余万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3646人。

——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机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44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235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断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机制等,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控告申诉部门的窗口作用,开12309一举报电话和检察门户网站,开展检察长接待日、举报宣传周和争创文明接待室等活动,畅通信访渠道。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接待群众1200余人次,提供法律服务17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单、检务公开信、便民联系卡6100余份,审查处理纠纷620余件2011年,全市有5个基层检察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坚持首办责任制、书面答复制、领导包案制、双向承诺制和点名接访制等,全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持续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专项工作,依法妥善处理了一批长期上访积案和疑难案件。五年来,共排查重点涉检信访案件314件,办结308件,息诉308件,息诉率达98.1%在全省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全市检察机关在2010年提升2个位次的基础上,2011年又提升了6个位次。

——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参与“五五”、“六五”普法宣传,36名检察干警受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宣传员;认真落实公开承诺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省检察院7工作进行了排名,周口有4项位列前5名,其中“查处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位居第一;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加大对“五种人”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淮阳县检察院探索建立的“四个三”工作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西华县检察院以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近亲属为对象的“下访帮扶机制”,在消除当事人的对抗情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项城市检察院通过调研形成的《关于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及相关对策建议专题报告》,引起项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所涉15个职能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分别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二、坚持依法履职,实践检察工作主题,着力服务和谐周口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391人,提起公诉16002人。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共依法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259人,提起公诉244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096人,提起公诉4481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4602人,提起公诉5083人。市检察院先后被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加强命案办理工作,市检察院牵头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命案办理工作若干规定》,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了命案办理质量。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注重发挥市检察院在办案中的主导、带动、攻坚和推动作用,增强两级检察院查办案件的整体能力。五年来,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99171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25104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74669人。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437件,占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53%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392件,占渎职侵权案件总数的82.7%;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4人,同比上升100%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实行备案审查,作撤案、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制度,认真执行下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加强侦查、逮捕、公诉内部监督制约,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五年来,在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被告人中,已有1436人被作出有罪判决。不断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283件;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全市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强化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共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教育4315;结合开展查办人防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帮助人防部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促进了全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依法规范交纳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314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19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950人、追加起诉587人。加强刑事抗诉工作,对人民法院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5件。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38件,经依法审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419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75件;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调查,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的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依法审查监狱、看守所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2572人,纠正呈报不当82;健全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制度,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开展各类安全防范检查1320次,发现并协助监管机关消除事故隐患325起。2011年,我市有2个派驻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坚持强基固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夯实自身发展基础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加强理论武装,抓好正面引导,进一步夯实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根基尤其是2011年通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检察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为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班子团结;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投入等事项集体研究、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和组织管理能力;加大干部协管力度,五年来,市检察院配合市委选拔配强了6基层院检察长,协助地方党委充实调整了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38人次,提高了基层院班子的整体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先后采取党组成员勤政廉政承诺、述职述廉、谈心谈话、请销假等一系列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要求两级院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干警监督,做好干警表率。

——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执行检察官法,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加强正规化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先后举办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等各类培训班102期,培训人2600余人次;全市本科以上学历干警比例从2007年的71.9%提高到2011年的80.226名干警获得硕士学位,2名干警攻读博士学位;认真组织司法考试备考工作,356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通过率连年位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制订并严格执行《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各部门及干警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干警工作实绩和领导干部德才表现的重要标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人和业兴的良好氛围;制订了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三年规划,有计划、分步骤的推进检察队伍、业务和事务管理的规范化运行;加强对干警执法行为的监督,集中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排查和解决自身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五年来,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42

——不断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实行联系基层责任制,坚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列席基层检察院党组会、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检委会、院务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检察院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帮助提高管理水平;引导各基层检察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经费管理,大力推进“两房”建设、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基础保障薄弱的状况明显改善;以人大视察基层检察院建设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基层院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着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党性观念,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永葆检察干警忠诚的政治本色。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检察工作,在依法治国、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中彰显公平正义。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对党委所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指示,结合上级检察院的工作安排,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坚持立足本职,站位全局,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通过报告、建议等形式,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促进正确履行职责的根本保障。积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关心支持。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就预防职务犯罪、控告申诉、反渎职侵权、公诉以及基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坚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了关于邀请人大代表视察、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制度,定期向市人大代表寄送《检察要情》和《周口检察》,方便人大代表了解检察工作,加强对检察工作监督;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和事项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五年来,市检察院共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和人大代表转交的案件23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不断拓展接受监督渠道。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虚心接受评议;坚持每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参观检察机关办案区、工作区,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七类案58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接受监督的新途径、新措施,建立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制度,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涉检网络舆情收集处置工作,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等,在听取民声民意中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深入开展,职能作用切实发挥的五年;是队伍素质逐步提高,执法形象明显提升的五年;是执法保障更加有力,基础建设发展迅速的五年;是全体干警负重奋进,不断破解发展难题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业务与队伍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市检察在全省检察机关2011年度业务工作考评中位列第一被省爱卫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07-2010年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监所检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被团省委、省综治委、省检察院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淮阳县检察院连续三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西华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扶沟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120个集体、625名个人分别荣立一、二、三等功,有276个集体、879人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院的表彰,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陈海宏、“感动河南十大检察官”徐天文、一等功荣立者路广恩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两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上下一心、团结奋斗的结果,更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正确领导、有力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就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动融入和服务周口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原则,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必须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推进机制创新,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必须始终坚持检察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协调发展,坚持公正廉洁执法,促进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这些认识和体会,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坚持、完善和发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有些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还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新课题学习研究不够深入,服务措施不够有力;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破解制约法律监督难题的办法不多,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仍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还不过硬,自身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极个别干警执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工作作风散漫,致使涉案、涉酒、涉车等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坏了周口检察机关形象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还有不少困难。一些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不足,技术装备落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务实的态度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周口富民强市新跨越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检察事业创新发展至关重要的五年。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省九次党代会、市三次党代会和全省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周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首要任务,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根本保障,以“三提高一树立”为工作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实现周口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落实科学发展,更加注重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关注和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检察环节保障群众权益的办法,积极服务和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关系,进一步完善执法效能长效机制,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加强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努力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

 三、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更加注重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批捕、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稳固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区域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切实在加强薄弱环节、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拓宽诉讼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围绕提升执法水平,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以开展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开展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深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实行分类培训,采取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形式,着力培养业务工作领军人物。深入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健全和落实教育、宣传、自律、监督、考核并重的职业道德实施机制。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防止和纠正检察环节不公正、不廉洁问题。

五、围绕改进检察工作,更加注重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检察机关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实现代表联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紧紧依靠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的任务已经明确,我市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快发展、惠民生,努力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的号角已经吹响,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周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   双向承诺制(报告第3页):是指在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中,检察机关与信访人签定承诺书,检察机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处理好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信访人承诺在这一期限内不越级上访。这一制度对于有效遏制和减少涉检越级上访具有积极意义;

2.    点名接访制(报告第3页):是指检察机关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检务公开栏,公开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照片、职务等信息,来访群众可以点名由某位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予以接待,被点名人应当及时接待的信访工作制度。该制度充分尊重了来访人的参与权和选择权,增强了其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感,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对于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积极意义;

3.   五种人(报告第3页):是指因犯罪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力,判处其它刑罚后被宣告缓刑,服刑期间被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五类需要在社会上予以改造的刑罚被执行人;

4.   “四个三”工作法(报告第4页):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等进行监督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即“三对照”(将检察机关掌握的监外执行罪犯人数与当地法院的刑事判决相对照、与外地法院判决而在当地监外执行的案件相对照、与公安派出所掌握的监外执行罪犯人数相对照)、“三走访”(走访基层公安派出所,走访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以及社区群众,走访监外执行罪犯本人)、“三制度”(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负责制度、建立监外执行罪犯检察监督制度)、“三举措”(建立被监管人员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监外执行动态监督制度、健全帮教考察组织)

5.   两抢一盗(报告第4页):是指“抢劫、抢夺、盗窃”三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

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告第5页):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行贿犯罪信息形成电子档案,免费供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查询的一项服务性工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该项工作提高了市场准入和相关行业管理、行政管理的门槛,在行贿与受贿之间架起一道“防护网”,有效预防了行贿犯罪发生;

7.   刑事立案监督(报告第6页):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二是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

8.   侦查活动监督(报告第6页):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主要包括:不批捕、不起诉、追加逮捕、追加起诉和纠正违法;

9.   “两房”建设(报告第8页):是指“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10. 人民监督员制度(报告第10页):是指人民检察院商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选或公民自荐报名,经规定程序从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或自荐人中选出人民监督员,通过案件监督程序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实施监督,通过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活动,对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从而促进检察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外部监督制度;

11. 三项重点工作(报告第13)是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这是20091218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我国国情、民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

12. 三提高一树立(报告第13)是指“提高队伍建设水平、提高办理案件质量、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树立周口检察清正廉洁、严格执法、亲民爱民新形象”。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2年5月17

                                          (共印1450份)

案件信息公开网
周口检察微博群
周口检察微博 周口检察微博
周口检察微信 周口检察微信
好好学习丨《习近平关于社...
好好学习丨《习近平关于社...
好好学习丨《习近平关于社...
好好学习丨《习近平关于社...
好好学习丨《习近平关于社...
版权所有: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