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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5-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周口市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220日在周口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禹星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业务工作考评中取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先进单位。

一、 站位全局,服务周口富民强市新跨越

——努力营造和谐环境。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维稳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按照“思想高度重视、工作落实到位、方法科学有效、责任明确到人”的要求,强化值班值守、维护信访稳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妨碍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嫌疑人102人,提起公诉129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依法立案侦查项目审批、土地征用、规划设计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职务犯罪165276人,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整治网络淫秽色情、文化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切实出台服务措施。围绕全市项目建设、产业升级、城乡统筹、农业生产等重点工作,对制定的《周口市检察机关服务全市“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进行了深化、细化,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邀请企业界代表召开座谈会、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产业集聚区进行调研等形式,共同探讨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思路、方法和措施;认真开展“服务问需求,干警进千企”活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走访企业224家,在县市产业集聚区设立维权工作办公室10个、维权工作联系点146个,有力支持和服务了全市产业集聚区建设。

——不断增强服务效果。坚持“三力牵总”提效能、“三大建设”统筹抓、“三大活动”深入抓、“三大举措”同时用、“三大法宝”强力推,真正把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体现在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成效上;坚持遵循司法规律,转变执法方式,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惩治腐败与保护创业、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等重大关系,真正做到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保护创业者;坚持执法办案讲政治、讲策略、讲方法,慎选办案时机,慎用扣押、冻结等侦查手段,慎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真正做到既惩治犯罪又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达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新局面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80人,提起公诉4948人。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37人,提起公诉1554人;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27人;认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毒胶囊”、“地沟油”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16人。

——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43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3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实行非羁押诉讼实施细则》,对148名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非羁押诉讼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机制,市县两级院都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机构。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市院机关实行群众来访疏导制度的意见》,认真办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46件,已全部结案息诉;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情形的释法说理,深入推进检调对接,积极开展刑事和解与民行和解,共办理和解案件223件;扎实开展“检察干警访万村”活动,参与干警783人,走访行政村726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52件。

三、 惩防并举,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新进步

——突出查案重点。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2636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48229人,渎职侵权案件78136人。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查案工作,共查办上述案件165276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97件,占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65.5%;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73件,占渎职侵权案件总数的93.6%。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6人。

——提高办案质量。正确处理侦查部门与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之间的关系,强化监督制约;充分发挥检察技术手段和司法警察在查办案件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和带头查案作用,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突出抓好立案、侦查、起诉三个关键环节,着力把好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四个重要关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市检察院查办的王某滥用职权、受贿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第二届“三十件精品案件”。

——注重犯罪预防。切实树立查处犯罪是政绩,预防犯罪是更大的政绩的理念,扎实开展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五进入”活动,共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91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0次;集中开展水利系统、涉农领域以及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等专项预防调查53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23份,帮助落实预防措施155项;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718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 强化监督,彰显守护公平正义新成效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7件,追加逮捕228人、追加起诉120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0件。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和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96件,对侦查机关违法讯问、取证等不当侦查行为,提出纠正意见89件,已纠正87件。

——坚持纠正司法不公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件,法院审结23件,改判15件、发回重审8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中,依法提出抗诉101件,法院审结29件,改判26件、调解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9件,法院采纳89件。对认为原审裁判正确的,强化释法说理,主动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坚持日常监督与抓办案促监督并重,强化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发现并纠正监管场所违规拒收、违法收押、混关混押、违规提讯等各类违法行为91件次,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2件次;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查244次,消除安全隐患29起;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2222人。

五、 严管重教,实现检察队伍建设新发展

——以专项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先后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谋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建设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筑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基础,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升,涌现出顽强与病魔抗争、爱岗敬业的优秀检察官朱丽等一批先进典型。

——以落实制度为基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重大决策部署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承诺制,不断加强两级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市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基层院检察长请销假、向市院党组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大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力度;在市委、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顺利完成了4个基层院检察长的换届工作,市委为市检察院充实调整党组成员2名,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两级院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

——以岗位练兵为抓手,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参加检察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评选、技能竞赛活动,扶沟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22名干警受到省检察院表彰,4名干警被命名为“第六届河南省优秀青年卫士”。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了公文写作、案件管理、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等,检察干警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注重发挥品牌效应,着力凝聚检察文化正能量,西华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检察院出台了《创先争优奖惩办法》,在机关内部形成创先争优良好氛围;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全民健身月活动和全市第二届运动会,分别获得“优秀组织奖”和“团体一等奖”,认真组织参加全市“庆七一广场文化”活动,获得一等奖,组织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届运动会,检察队伍的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六、 接受监督,树立周检亲民爱民新形象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市委徐光书记、市人大常委会李洪民主任等领导先后6次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为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高度重视、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事件。20123月份,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视察了周口民行检察工作,两级院也分别向市、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工作报告;扎实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座谈、走访,共征求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130余条,市检察院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代表、委员。

——认真接受人民群众和其他机关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设立检务公开大厅、控申接待大厅,扎实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七种情形案件4件;不断强化涉检网络舆情收集处置工作,自觉接受媒体舆论监督,编发《涉检网络舆情》19期;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监督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不断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由上一级检察院决定、作撤案和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强化对内部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加强检务督察,强化对干警纪律作风的监督,发布督察通报6次,查处违法违纪干警3名。

各位代表,2012年全市检察工作稳中求进、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多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长期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党的十八大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执法理念看,科学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的能力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从工作成效看,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从队伍素质看,部分干警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等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从检务保障看,基层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的开局之年。站在新阶段新起点,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周口富民强市新跨越的奋斗目标,坚持干在实处、干出实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平安周口、法治周口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和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教育和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对司法工作的阐述和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二是更加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我市“三区统筹”、“两区一体系”建设及“六项重点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增强服务效果。更加注重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更加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依法保障市场经济和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全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持续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深化平安周口、法治周口建设,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查办和预防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强化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严惩司法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持久抓好检察机关过硬队伍建设。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核心,切实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和执法能力素质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优良党风带动检风。着力提升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建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民务实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五是不断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坚决执行党委决策、人大决议和对检察工作的有关要求,主动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依法认真办好代表、委员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案事件,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务实重干,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实现周口富民强市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   三力牵总、三大建设、三大活动、三大举措、三大法宝(报告第2页):20129月份,市委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动员部署在全市开展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市委书记徐光强调要建立以加强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建设为牵总,以作风建设、项目建设、平安建设三大建设,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下基层听民生解难题办实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谋发展思想政治建设三大活动,四制工作法、量化比选和火线优选办法、全市一盘棋,合力抓发展三大举措,公开、暗访、问责三大法宝为主要内容的保障体系,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2.   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报告第3页):是指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对罪行较轻、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条件下不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而进行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理裁判的诉讼方式。

3.   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制度(报告第4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根据案件性质、事实和情节,或者不批捕,或者不起诉,或者建议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刑罚的一项制度。

4.   “另案处理”案件(报告第5页):是指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由于部分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或者有其他原因,不同步与此案提请批准逮捕或提请审查起诉,而是从此案中分离出来,待在逃的或者有其他原因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另案移送审查起诉或者进入其他诉讼程序。

5.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报告第6页):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闭幕后,中央政法委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确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并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20122月启动,2012年年底结束。

6.   七种情形(报告第8页):是指人民检察院商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选或公民自荐报名,经规定程序从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或自荐人中选出人民监督员,通过案件监督程序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过程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以及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的等七种情形实施监督。

7.   三区统筹、两区一体系、六项重点工作(报告第10页):是指2013年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三区统筹即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农村社区、产业集聚区;两区一体系即粮食生产核心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服务体系;六项重点工作即项目建设、产业升级、城乡统筹、农业生产、改革开放、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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