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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周口市中心城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周口市中心城区

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市中心城区两违和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推进会议精神,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周口市中心城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今后五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更是加快周口发展的关键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了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的奋斗目标,作出了推进四大攻坚、实现四大突破的决策部署。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棚户区改造与两违治理等中心城区建设工作,是实现周口跨越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检察工作是全市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在实现周口跨越发展过程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将服务中心城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同志要亲自督导落实,相关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全市两级院要上下一心、协调一致、扎实工作,努力为实现中心城区一年一变样、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发展的既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严厉打击影响中心城区发展的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中心城区建设的各类刑事犯罪。以棚户区改造和两违治理为重点,对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以及在两违治理中暴力抗法或妨害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惩处,起到震慑作用;针对两违治理中存在的土地性质、违章建筑物价格、土地遭受损坏程度等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查取证的建议;对于两违治理中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正确收集证据。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对中心城区建设过程中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构成犯罪的依法监督立案,防止有案不查、以罚代刑。

三、严肃查处隐藏在中心城区建设背后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重点工程项目中的贪污、挪用犯罪,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贿赂犯罪,以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确保中心城区各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严肃查办棚户区改造以及两违治理中侵吞、挪用土地征收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等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而造成新的严重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职务犯罪。重点关注35平方公里精品片区建设、文昌大道东延、新北外环等重点路段的开工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认真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建立工程建设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检察、主管、建设三方共同预防的整体合力。坚持并完善职务犯罪风险预警、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原因、规律和趋势的预测分析,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四、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中心城区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犯罪案件,注重调查研究,分析案发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帮助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内部机制和外部管理。积极深入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开展预防调查,形成工作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依法妥善办理城乡结构调整中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通过抗诉、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和检察建议等形式,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致使国家和社会利益遭受侵害问题。重视对失地农民和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保障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市检察院和川汇区检察院要加强对分包路段的值班值守,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对分包路段环境卫生、出店经营等问题的集中整治。

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中心城区建设的工作合力。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等单位或部门沟通联系,采取召开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一系列措施,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增强整体效能,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支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工作,检察机关要积极提供法律监督支持;注重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司法保护,对打击、报复行政执法人员而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围绕中心城区建设、棚户区改造和两违治理,结合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送法五进活动,做好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发动干警深入分包路段、社区,通过登门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城区综合治理,着力增强群众良好的行动自觉。

七、把握工作要求,确保服务中心城区建设的效果。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坚持司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准确把握政策与法律的界限,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努力做到依法服务、能动服务、延伸服务。在办理涉及到中心城区建设的案件时,准确把握办案时机,充分考虑正在开展的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项目建设造成的负面影响,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建立容错机制,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支持城管、国土、规划等行政执法部门大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服务措施,主动汇报检察工作,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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